泸州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场一期建成膜法渗滤液处理站

2014-04-11 15:30:10 admin 200
来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建管处 / 时间:2014-4-2 7:13:54
  据四川省环保厅网2014年3月31日讯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等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31日~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28-8058909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日处理垃圾105吨,服务年限11年,填埋场建成库容55.21万立方米,完成防渗膜铺设的库容约为7.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体工程包括基础库区基础处理与防渗系统、地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垃圾坝、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及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纳溪区国盛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工程投资:总投资75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完成了2.54万平方米的防渗膜铺设,有效库容约为7.5万立方米,2011年10月投入使用,目前日处理垃圾约75吨。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公司制定有《泸州市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各项环保档案资料由办公室收存和管理。
  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填埋场已建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填埋场发酵气体由导气石笼内设置的穿孔HDPE管收集后排放;采用适时碾压、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覆土、利用山地植被隔离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控制恶臭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垃圾渗滤液和场区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采用8000立方米调节池+膜生化反应器(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80立方米/天)处理后的尾水排入洞灌溪,渗滤液处理站出口安装有COD、氨氮自动监测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填埋场区场界下风向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场区CH4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9.2.1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2.废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色度及COD、BOD5、SS、总氮、氨氮、总磷、Hg、Cd、Cr、Cr6+、总砷、总铅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垃圾填埋场各监测井地下水中pH及Pb、氯化物、NH3-N、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根据垃圾坝上、下游地下水水质监测情况,下游地下水的总大肠菌群数与上游本底数据基本一致。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本项目为污染物减排工程。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该项目COD、NH3-N的年排放量均低于环评预测值。
  5.进场垃圾控制情况
  该项目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故各种建筑垃圾、有毒药物、危险废物、特种垃圾等不能进入填埋场。纳溪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进场垃圾种类进行了严格控制,规定只有环卫所垃圾车运送的城市生活垃圾才可进场进行填埋。
  6.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搬迁安置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以填埋区场界外500米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经验收调查,该范围内无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分布。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报告,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搬迁完毕。
  7.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工程建设采取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填埋场利用山区自然冲沟建设,填埋库区周边构筑有截、排水系统,对进场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建设期间的剥离土和场周坡积土留作封场覆土使用。
  8.老垃圾场封场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经验收调查,老垃圾填埋场已按环评要求开展了封场工作。
  9.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期间,共发放和回收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经统计96.7%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未发生污染事故。
  10.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该项目由纳溪区城管局负责运营管理,制定有《渗滤液处理站应急预案》,明确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应急处置工作。填埋场周围设置了截洪沟,渗滤液调节池(8000立方米)可兼作事故收集池,调节池设有回灌设施,以减轻雨季调节和事故收集的压力,库区下游及周边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孟春晓 028-61502632
  (2)建设单位:陈从涛 18608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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