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田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施工监理招标
2014-04-13 17:52:4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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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4年3月13日讯 3月13日,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大田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3]214号文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现对大田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大田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069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93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8、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田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人民币1933.1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招标内容:对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实际垃圾填埋量超过1000吨/天)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130立方米/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地埋式UASB反应池、MBR生化池、全地埋式调节池、脱水机房、膜处理车间、值班室、浓缩液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冷却台基础、除臭设备基础、臭氧反应塔基础等垃圾填埋场配套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监理范围:大田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3月13日至17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3月1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 年1 月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 壹 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电话:020-83306969
地址:广州市文明路贤思街34号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